首先,酶作用時間必須適當。如果時間過短,膠原蛋白就不能充分釋放到提取液中,影響提取率;如果酶作用時間過長,膠原蛋白會水解過度,產生過多的苦味小分子低聚肽,不僅會增加分離純化的難度,也會影響膠原蛋白的功能特性和生物活性。
其次,酶解溫度要適宜。溫度過低,酶的作用效果不明顯;溫度過高會引起酶的失活和膠原蛋白的變性。據報道,當介質pH略低于中性時,膠原蛋白的變性溫度為40~41℃,當介質pH為酸性時,膠原蛋白的變性溫度為38~39℃,而且魚皮膠原蛋白的變性溫度要比豬皮膠原蛋白的變性溫度低7~12℃。所以,如果要使提取的膠原蛋白具有良好的生物活性,在提取過程中應使提取溫度低于變性溫度。
第三,需選用適當的酶。一般從陸生哺乳動物組織中提取膠原蛋白時,采用胃蛋白酶在其最適作用溫度下進行提取是合理的,但對于魚類等水生動物,由于其膠原蛋白的變性溫度比陸生哺乳動物低,因此許多蛋白酶便不適用,如果在這些酶的最適作用溫度下提取可能會破壞膠原蛋白的某些功能特性和生物活性。采用酶法提取膠原蛋白及其多肽的研究主要是從動物皮及其加工副產物中,應用酶法從動物骨中提取膠原蛋白及其多肽報道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