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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將組織移人新鮮、無菌的 DBSS 中,淸洗。
2. 轉入另一培養皿(9 cm 皮氏平皿,非組織培養級別),切除多余組織,如脂肪或壞死組織。
3. 將組織轉移至第三個平皿中,用交叉的手術刀細切成大約 1 mm3 大小。

4. 用 10~20 ml 廣口移液管將組織移入 15 ml 或 25 ml 無菌離心管或常用的容器, 中(先用 DBSS 濕潤移液管,否則組織塊易貼壁)。
5. 讓組織塊沉降。
6. 用 DBSS 重懸清洗組織,組織塊沉降后,去除上清液,重復此步驟兩次以上。
7. 將 20~30 個組織塊接種于一個 25 cm2 的培養瓶中,另一瓶中接種 100~200 塊。
8. 吸凈 DBSS,每瓶中加入 4.5 ml 含血清的培養基(如 DMEM/F12加10 % 胎牛血清)。
9. 加入 0.5 ml 粗制膠原酶(2000 U/ml,Worthington CLS 或 Sigma 1A),終濃度為 200 U/ml。
10. 于 37°C 培養 4~48 h,無需振蕩。腫瘤組織(如乳腺或結腸的硬癌)由于分解較慢,可作用 5 天或更長時間。有時由于時間過長 pH 過度下降(pH<6. 5),要將組織離心并用新的培養基和膠原酶重懸。
11. 輕輕晃動培養瓶檢查分離情況:組織塊呈點狀分布于培養瓶底部,適當吸打后分散成單一細胞或小的組織塊。

12. 有些組織(肺、腎、結腸或乳腺癌)的部分上皮細胞小團塊對膠原酶耐受,沉淀 2 min 即可與其他剩余組織分離。若將其用 DBSS 重懸,沉淀后將沉淀物接種于培養基中,將形成生長旺盛的上皮細胞島。上皮細胞往往在未完全解離時存活較好。
13. 完全分解或組織塊沉降后,收集上清液中的細胞,于 50~100g 離心 3 min(離心管或常規容器,15~50 ml,依據處理組織的量而選擇) 。
14. 去除 DBSS 或培養基上清液,重懸,加入 5 ml 培養基,接種于 25 cm2 培養瓶中。若膠原酶作用時 pH 下降了(pH< 6.5 達 48 h ),去除膠原酶后用 2 倍或 3 倍培養基稀釋細胞懸液。
15. 于 48 h 后更換培養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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