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940年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 ,AAUP)和美國大學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Colleges)通過了《關于學術自由和終身教職的原則聲明》這一經典文件以來,終身教職(Tenure)作為一項學者們自由從事科研教學活動的制度保證在高等教育領域,尤其是研究性大學中被廣為采用。在這一制度下,教師一旦選擇進入所謂的"終身軌(Tenure Track)"就將為了能夠獲得終身教職而奮斗若干年,在這段試用期以后,他們要么被晉升而得到這一終身教職,要么就得走人,這也被形象地稱為"非升即走(up-or-out )".相比較而言,終身教職意味著長期而穩定的職位與收入,即使這一職位并非真的是"終身"的。1998年,據統計,全美所有授予學分的大學中,有 43.5%的教師已經獲得終身教職或進入"終身軌",在所有專職教師中,這一比例更是高達71.9%(U.S.Departmentof Education,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