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磷酸鐵鋰電池按1.1方法充電。
b)磷酸鐵鋰電池在20℃士5℃下以1(A)電流放電,直到放電終止電壓2.0V。
c)用1(A)的電流值和放電時間數據計算容量(以A.h計)。
d)如果計算值低于規定值,則可以重復a)一c)步驟直至大于或等于規定值,允許5次。
檢驗時,其容量不低于企業提供的技術條件中規定的額定值,同時容量不應高子企業提供的技術條件中規定的額定值的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