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身治療
結核病是慢性、全身性疾病,合理的營養(選用富含蛋白質和維生素的食物),適當的休息仍然是治療的基礎。
2.抗結核化學治療
抗結核化學治療是結核病最主要的治療方法。化療原則為早期、規律、全程、適量、聯合五項原則。整個化療方案分為強化和鞏固兩個階段。多數患者不住院治療,采用醫務人員直接督導下化療,同樣收到良好效果。
3.抗結核化學治療方案
常用抗結核化療方案為2HRZS(E)/4HR方案:強化期2個月,異煙肼(H)、利福平(R)、吡嗪酰胺(Z)及鏈霉素(S)或乙胺丁醇(E)4種藥;鞏固期4個月,異煙肼(H)、利福平(R)2種藥,總療程為6個月。以下情況應延長鞏固期,使總療程為9~12個月,如:強化期不含吡嗪酰胺(Z)的方案,胸內淋巴結較大或斷層及CT證實有多組淋巴結腫大,懷疑有原發耐藥(如原發耐藥較高地區,此時鞏固期可加用乙胺丁醇),合并肺外結核或有機體免疫功能損害等患者。
4.外科治療
肺門淋巴結腫大發生廣泛干酪樣壞死或液化,化療效果不佳或伴有持久性支氣管狹窄及肺不張者,可行胸腔內淋巴結摘除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