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查
1.視力檢查。
2.外眼及眼底檢查。
3.屈光檢查。
4.斜視檢查。
5.固視性質檢查。
6.雙眼單視檢查。
7.視網膜對應檢查。
8.融合功能檢查。
9.立體視覺檢查。
二、鑒別診斷
需要與屈光不正、斜視、近視以及其他眼部病變引起的相似癥狀鑒別。
三、治療
消除抑制,提高視力,矯正眼位,訓練黃斑固視和融合功能,以達到恢復兩眼視功能。弱視的治療效果與年齡及固視性質有關,5~6歲較佳,8歲后較差;中心固視較佳,旁中心固視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