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沃森和克里克等人與上世紀50年代提出的遺傳學的“中心法則”,生物信息由DNA編碼并儲存,經轉錄產生RNA,并最終翻譯為蛋白質,蛋白質負責執行大部分的生理功能。常規藥物(如小分子藥物、單抗等)主要針對蛋白質發揮治療功效,而基因治療則是通過修改蛋白質的“上游”,即DNA或RNA,來達到改變蛋白質表達水平、活性或功能的目的。
遺傳學的“中心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