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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24-05-16 10:54 原文鏈接: 關于安癆息的用法用量介紹

      1、安癆息抑制麻風口服,與一種或多種其他抗麻風藥合藥。成人每日100mg,一次頓腸或每日按體重0.9一1.4mg/kg,一次頓服;小兒每日按體重0.9一1.4mg/kg,一次頓服。成人最高量每日200mg。

      2、皰疹樣皮炎口服,成人起始每日50mg,如癥狀未完全抑制,每日劑量可增加至300mg,成人最高量每日500mg,以后盡早減少至最低有效維持量。

      3、預防瘧疾該品100mg與乙胺嘧啶12.5mg聯合,一次頓服,每7天服藥一次。

      4、血常規計數,用藥前和治療第一個月中每周一次,此后每月一次,連續6個月,以后每半年一次。

      5、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測定,如為G-6-PD缺乏者則該品應慎用,因在此種患者中易發生溶血反應;

      6、肝功能試驗(如尿膽紅素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測定),治程中患者發生食欲減退、惡心或嘔吐時應作測定,如有肝臟損害,應停用安癆息;

      7、腎功能測定,有腎功能減退者在療程中應定期測定腎功能,并據以調整劑量,如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4ml/min時應測定患者血藥濃度,尿閉患者應停用安癆息。

      8、單用安癆息治療麻風易產生細菌耐藥性,因此應與丙硫異煙胺、乙硫異煙胺、氯法齊明或利福平聯合應用。

      9、對未定型和結核樣麻風的治療需持續6個月至3年,二型性麻風需2—10年,瘤型麻風需終身服藥。

      10、快乙酰化型患者安癆息的血藥濃度可能較低,需調整劑量。慢乙酰化型患者的血藥濃度可能較高,亦需調整劑量。11、腎功能減退患者用藥時需減量,如肌酐清除率在4ml/min以下時需測定血藥濃度。無尿患者應停用安癆息。

      12、用藥過程中如出現新的或中毒性皮膚反應,應迅速停用該品。但出現麻風反應狀態時不需停藥。

      13、療程中如出現嚴重“可逆性“反應(Ⅰ型)或神經炎時,應合用大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

      14、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患者用該品時需減量。

      15、治療皰疹樣皮炎時,應食用無麩質飲食,連續6個月,使安癆息的劑量可減少50%或甚至停用安癆息。安癆息與磺胺類藥物可有部分交叉過敏反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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