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痙攣輕者可表現為輕微吸氣性喘鳴,重者可出現完全性上呼吸道梗阻。盡管前者不屬致命性發作,但是處理不當可迅速發展成后者。完全性上呼吸道梗阻表現為吸氣性喘鳴消失,尤為重要的是這種“無聲”性梗阻不能誤認為臨床表現改善。
喉痙攣-處理措施
如出現喉痙攣,可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處理:
1.給予純氧吸入,必要時純氧正壓通氣,直至病人清醒,喉痙攣消失;
2.如系麻醉過淺引起,應用靜脈或吸入麻醉藥加深麻醉,直至喉痙攣及其它反射消失。
3.必要時,可給予短效肌松藥,需要的話應行氣管內插管。一般認為,拔管后喉痙攣病人SpO2<85%,必需進一步處理。另外可選用抗膽堿能藥物阿托品,以減少腺體分泌,使口咽分泌物刺激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