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服:每次25mg,每日1~3次,如效果不顯,可略增加,但1日量不宜超過100mg,3~5日為一療程。
(2)靜注(用其鈉鹽):每次25~50mg。偶需注射第二次時,應更換部位,以免發生血栓性靜脈炎。臨用前,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鹽水50ml稀釋后緩慢滴注或靜注,所配溶液在24小時內用畢,3~5天為一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