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狀腺
①甲狀腺機能亢進,可發生在停藥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現典型的甲亢征象,發病率約 1~5%,停藥數周至數月可完全消失.少數需用抗甲狀腺藥、普萘洛爾或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
②甲狀腺機能低下,老年人較多見,可出現典型的甲減征象,停藥后數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腫可遺留不消,可用甲狀腺素治療。
2、胃腸道、肝臟
便秘,少數人有惡心、嘔吐不適:
肝炎或脂肪浸潤,轉氨酶增高,與療程及劑量有關。
3、眼部
服藥3個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及基底層下1/3有黃棕色色素沉著,與療程及劑量有關,兒童發生較少。這種沉著物偶可影響視力,但無永久性損害,停藥后可漸消失。少數人可有光暈,停藥或減藥即可消失。
4、神經系統
不多見,與劑量及療程有關,可出現震顫、共濟失調、近端肌無力、錐體外體征,服藥1年以上者有周圍神經病,經減藥或停藥后漸消退。
在神經系統,此藥可引起可逆的末梢神經病變,可能是由于細胞內磷脂沉著之故。一組50例中有5例,另一組54例中29例出現神經系統不良反應,如震顫(為最常見的及早期反應)、步態失常、末梢神經病變、頭昏眼花及眩暈。
5、皮膚
光敏感與療程及劑量有關,皮膚石板藍樣色素沉著,停藥后經較長時間(1-2年)才漸退。其他過敏性皮疹,停藥后消退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