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德國人Hkaiser首次提出了有關分析方法檢出限的概念,并提出檢出限和分析方法的精密度、準確度一樣,也是評價一個分析方法測試性能的重要指標。
國際純粹與應用化學聯合會(IU-PAC)于1975年正式推行使用檢出限的概念及相應估算方法,于1998年又發表了《分析術語綱要》對檢出限檢出,檢出限的定義為:某特定方法在給定的置信度內可從樣品中檢出待測物質的最小濃度或量,公式表示為:

歐盟《執行關于分析方法運行和結果解釋的歐盟委員會指令》(2002/657/EC)的最新檢測限的概念CCα和CCβ檢測限(>>α)是指大于等于此濃度限,將以α誤差概率得出陽性結論。檢測能力(CCβ)是指樣品中物質以β誤差概率能被檢測、鑒別和/或定量的最小含量。對于未建立容許限的物質,檢測能力是以1-β可信度能被檢測出來的最低濃度。如果容許限已經建立,檢測能力就是以1-β可信度能被檢測到的容許限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