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輸血開始前,應告知受血者一旦出現寒顫、發熱、呼吸短促或者感到不適時,應立即通知護士或醫生。
2. 應注意對每袋輸注的血液制品在下列階段對受血者進行監測:
(1)輸血開始后,須觀察 5 分鐘;(2)輸血開始后 15 分鐘;(3)輸血過程中至少 30 分鐘一次;(4)輸血結束后 4 個小時。
4. 護士須在受血者的病歷上記錄監測的情況:受血者的一般狀況、體溫、脈搏、血壓、呼吸、液體出入量等;需記錄輸血開始時間、開始后 15 分鐘、結束時間、結束后 4 小時、輸注全血或血液成分的種類和容量。
5. 醫生須在病歷上記錄輸血適應癥、輸血過程的一般狀況、輸注全血或血液成分的種類和容量、是否有輸血不良反應等情況。
6. 如懷疑發生輸血不良反應需及時處理并詳細記錄,并將結果反饋給輸血科,上報病安系統。
嚴重的輸血不良反應最常發生于輸血后的最初 15 分鐘,因此,在此期間以及隨后輸注其余單位的血液制品開始后的最初 15 分鐘期間,對受血者特別是失去意識的受血者進行監測極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