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進行檢定校準時應選擇什么樣的計量標準?
在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和國家計量校準規范中都明確規定了應使用的計量基準或計量標準,應按規定執行。如果依據的是其他文件,應根據被檢或被校計量器具的量值、測量范圍、最大應許誤差或準確度等級或量值的不確定度等技術指標,在相關量值的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中找到相應的部分,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中顯示的上一級計量標準或基準,就是所要選擇的計量標準或基準。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或校準時,應使用經過計量標準考核并取得有效的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計量標準。
42、應如何配備進行檢定、校準和檢測的儀器設備?
應根據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型式評價大綱和檢驗規則等中的規定配備儀器設備,所配備的儀器設備應滿足規程、校準、大綱和檢驗規則的準確度要求和其他功能要求。
43、實施檢定校準檢測時的環境條件指什么?為什么要規定環境條件?
檢定、校準、檢測時的環境條件是指溫度、濕度、電源、照明、氣壓、灰塵、電磁干擾、噪聲、振動等。
規定環境條件的要求是因為很多計量標準器具復現的量值,要在一定的溫度、濕度、電壓、氣壓下才能保證達到規定的準確度。有些檢定或校準結果要根據環境條件的參數進行修正,而有的干擾,如電磁波、噪聲、振動、灰塵等,如不加以控制,將嚴重影響檢定、校準的準確性,因此必須等實驗室溫度、濕度、電源、照明、氣壓、灰塵、電磁干擾、噪聲、振動等環境條件進行檢測和控制。
44、如何使環境條件滿足規程規范的要求?
為了達到環境條件要求,就要配備監視和控制環境的設備,監視設備如溫度計、濕度計、氣壓表、照度計、聲級計、場強計、電壓表,應經過檢定、校準,在有效期內使用。
45什么是檢定校準檢測的原始記錄?它必需滿足什么要求?
在依據規程、規范、大綱、規則等技術文件規定的項目和方法進行檢定、校準或檢測時應將檢定、校準和檢測對象的名稱、編號、型號規格、原始狀態、外觀特征、測量過程中使用的儀器設備、檢定、校準或檢測的日期和人員、當時的環境參數值,計量標準器提供的標準值和所獲得的每一個被測數據,對數據的計算、處理,以及合格與否的判斷,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等一一記錄下來,這些記錄的信息都是在實驗當時根據真實的情況記錄的,是每一次檢定或校準或檢測的最原始的信息,這就是檢定、校準或檢測的原始記錄。